上海个人贷款服务中心
上海市虹桥区宏路大厦
冯经理
1590066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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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上海市民在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此项政策旨在减轻市民还贷压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提取公积金偿债有一定限制。根据规定,职工需在缴存工资基数的120%以上,且在缴存累计满一年基数的60%一下提取。同时,职工需在还款期内,而且偿还的本金和金额不得超过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和金额。
此外,提取公积金还有其他相关规定。比如,个人账户中的资产不能被冻结或处于抵押状态,提取申请需在贷款合同签订后至少3个月内提交,职工及其配偶名下只能拥有一套房产等。
如果您在上海购房,需要偿还个人购房贷款,可以考虑此项政策并以此减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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