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贷款服务中心
上海市虹桥区宏路大厦
冯经理
1590066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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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或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上海市民应该如何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在上海市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并已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且没有公积金贷款(以申请当月为准);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有完好的信用记录;
所购房屋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申请人的缴存时间和缴存额度来决定,最高可贷款额为300万元。
在选择购房物业前,应咨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所需材料清单;
按清单准备齐全后,向物业公司申请购房,并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中心审核并通知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贷款手续;
缴存单位提交贷款申请资料,中心审核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及单位,并告知贷款审批结果;
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最长可分期20年,根据合同约定,分别采取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进行还款。
以上就是上海市个人交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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