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贷款服务中心
上海市虹桥区宏路大厦
冯经理
1590066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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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个人缴公积金贷款是指通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公积金作为贷款担保的一种贷款方式。该贷款适用于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装修等用途,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在职职工来说具有很大的帮助。
具有购房意向且符合购房政策规定条件;
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公积金账户余额足以支付按揭贷款首付款及抵押物保险费、公证费等相关成本;
年度缴存基数不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无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及贷款额度,确定自己的还款能力;
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购房合同等);
根据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押品,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办理公共积金贷款,确定还款期限及金额等;
签订相应合同,银行将贷款金额直接打入购房人指定的帐户。
以上为申请的大致流程,由于具体情况而异,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
上海市个人缴公积金贷款是一种适用于购房的低利率贷款方式。在申请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了解具体的流程以及对应的还款期限和金额等。在具体操作时,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认真阅读相关合同内容并签字确认,以确保自己的权益。购房贷款是一笔具有风险的负债,需要认真考虑自身财务状况以及房贷还款能力,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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